电大女生被侮辱案宣判 校园暴力为何频发?(2)
起诉:强制侮辱妇女罪 庭审现场5人均表示认罪,并向被害人进行道歉。检察机关认为,郑某等4名嫌疑人聚众以暴力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非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侮辱妇女罪追究四人的刑事责任。5名嫌疑人一起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赵某虽然整个过程没有参与殴打,但是明知事情结果,采取了放任的行为,也已构成犯罪,因与其他4人一起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被告人杨某、锋芒、万某分别获刑3年6个月和两年6个月,被告人赵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担任案件审判长的少年庭庭长李宝群希望,通过此案的审判能够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更加健康的成长。 深刻反思:校园暴力为何频发? 过去9个月,类似的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中国媒体至少报道了30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记者梳理引起媒体关注的十余起案例发现,很多施暴的原因,多为口角、向家长或老师告密、恋爱纠纷等原因引发,官方通报多表述为“琐事”。而事件发生后,多地教育部门及学校处理手段基本大同小异,大多“凶手”多为未成年,往往以批评教育、道歉了事,最后都被学校开除或者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结束,而对于受害者往往是进行心理辅导和治疗,并在学校进行教育讲座等。 根据中国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会受到严厉惩罚,除非是杀人等严重犯罪。校方的惩罚措施大多是给打人的学生记过。无法起到震慑作用。数据显示,中国校园暴力盛行,涉及学生比例高达五分之一。根据2012年公布的一项研究,21%的中学生都卷入过校园暴力,他们要么是施暴者,要么是受害者,或者既是施暴者也是受害者。 一个个校园暴力事件,是如何发生的?背后又有哪些原因?这或许不是只言片语能够说得清楚的,但是这些事情发生后,总该思考些什么。11月3日在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宣判,5人获刑最重者被判6年,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校园暴力事件的关注,此案让我们明白,我们要用法律来震慑那些逍遥法外的未成年的施暴者!为此,在小编看来,学校、家庭、社会应该对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反思,共同努力,给孩子们营造一片成长的净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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