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职业教育计划 专科高职将逐步实行学分制(2)
职业教育想要持续发展,还要推进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将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应用技术研发成果与社会服务成效等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单独评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比照本科高等学校核定公办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全面推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制订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原则上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学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职业办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在职业教育计划中,新型职业农民的说法被全面解释。通知称,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扶持涉农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和专业建设。提高涉农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围绕农业产业链和流通链培养培训适应科技进步和农业产业化需要的学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创新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农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社会服务等工作机制,推进农科教统筹、产学研合作;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涉农企业共建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构建覆盖全国、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引导各地将项目、资金、设备、人才向涉农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倾斜,动员相关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参与专业建设,特别加大对农业、水利、林业、粮食和供销等涉农行业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 同时,将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试点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鼓励民间资金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工作室。支持成立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联盟。鼓励行业企业办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建立教师年金制度。支持营利性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探索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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