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络文学也应“为时而著”
近日,首届网络文学双年奖颁奖典礼在浙江宁波慈溪举行,网络小说《将夜》获金奖。设立网络文学双年奖,这是浙江继率先在全国成立首家网络作协之后,积极助推优秀网络文学创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网络文学日益受到重视,网络文学以传播速度快、市场占有量大和社会影响力强日益改变着文化领域的格局。在最近闭幕的北京文博会上首次设立网络文学展区,国内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阅文集团带来百余部热门网络文学IP,吸引众多影视机构洽谈影视改编合作。网络文学在文化场域中越来越受到重视,此前,各地作协已频频向网络作家们抛出橄榄枝,为其敞开大门,试图将之纳入既定体制之内。 同时也应看到,网络媒介赋予网络文学作品较大的随意性,随之带来的是有效监督和引导的缺失。一直以来,网络作家徘徊在主流文学圈之外,网络文学也难以摆脱快餐化、商业化甚至低俗化的标签。因此,此次网络文学奖项的设立,以及一些网络文学机构、网络作家协会等的成立,一方面可以使网络作家们获得归属感,但同时,针对目前网络文学,以及由网络文学衍生出的电影及周边产品仍然存在的模式化批量生产、良性导向不足、评价体系不明晰等诸多问题,对网络文学予以适当的规范也应是题中应有之义。 更进一步来说,无论文艺作品依托于传统媒介还是网络媒介,读者的阅读才是文学的最终所依。因此,网络文学自身也应该在形式与内容上与时俱进,努力跟上新的文化发展需求。从长远来看,网络文学“江流入海”应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构建网络文学新的评价体系,并让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在创作理念、消费模式、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得到进一步的平衡,是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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