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案开审3名“枪手”被判有罪 免予刑事处罚(2)
3名高校在校生当“枪手”答题 案卷信息显示,这起案件中,负责答题的3名“枪手”是来自大连某高校的在校本科生。 刘某回忆,在高考第一天,自己负责做了部分数学题,第二天又做了理综生物题以及3道英语阅读理解题。韩某称自己做了数学两张试卷,3道理综物理大题以及英语改错题。张某亦做了10道数学选择题,3道理综物理大题以及英语改错题。这一次当“枪手”的经历,让3人分别拿到了3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报酬。 日前,本案经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贾某、易某等10人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获刑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缓刑)。在这起案件中,负责做题的刘某、韩某、张某三人以及同年参加高考并为阿锋提供电脑用于作弊的彭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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