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合理的学前公共教育体系(3)
除了发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我市还积极鼓励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尽最大努力扩大幼儿园数量,扩大幼儿园覆盖面。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以生均补贴和创园补贴的方式,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和收费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举办的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学期500元~8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财政配套补贴每生每学期200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与教办园享受同样标准奖补。新举办幼儿园按照每班10万元标准一次性补贴开班费。由此,我市学前教育点如雨后春笋,遍地生根。 人人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利。为了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能和城里幼儿一样入园,我市一直坚持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享受同城幼儿待遇,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享受同等奖补政策”内容,纳入到《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中。同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可享受市财政“对低保家庭、孤、残儿童进入公、民办园就读,凭相关证件给予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资助”的政策。 让学前教育的温暖阳光照到每一个角落。除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入园外,让贫困家庭孩子也能顺利入园,被我市纳入政策资助范畴。为此,我市在学前教育上,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家庭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2011年我市启动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出台了《学前教育市级资助实施细则》。对在园困难幼儿每学期资助一次。目前,受资助幼儿2200人次,市、区财政共发放补贴资金300余万元。 提升水平 大力提高全市幼教教师素质 教师是幼儿园发展的主体力量,教师的素质高低决定着幼儿园是否能够长远地发展,教师团队的凝聚力越强,幼儿园发展的根基就越强。 为了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幼教师资队伍,为全市幼儿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在幼教人员的准入、培养培训、教研科研、师德师风、教师待遇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意见。这其中,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培训成为核心内容。 目前,我市建立的市、县两级幼教各类工作人员培训基地19个,将公、民办幼儿园和幼儿看护点的园长和保教人员一同纳入学前教育培养培训体系。按照五年一周期,实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同时,我市积极加快青年和骨干教师培养步伐,创新培养机制,建立幼儿园教辅人员培训长效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员、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员等各类教辅人员的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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