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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若为自己的事业“加班”就值得赞赏

最近,蒲公英评论作者沈丽新老师在《教师“下班就回家休闲”难道不应该?》一文中说:“真希望有校长这样说:‘请老师们尽量在白天完成工作,下班后多多休闲、好好陪家人。我知道很多教师会把工作带回家,你们辛苦了!’”


  今年年初,笔者看到一篇文章《著名特级教师俞正强:好老师不该加班》。俞校长的主张正是这样的:“老师们最好都能妥善安排好工作时间,然后按时回家、准时吃饭。饭后如有时间,可以去公园走走,陪陪家人。”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两位教育达人那倍感温馨的话语告诉老师们,既要认真地工作,也要快乐地生活,不要做教育事业的“苦行僧”。


  笔者赞同这一观点。沈老师在文章中提到的那位女同事,经常下班后加班,把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留到晚上六七点是寻常事。这样的加班是应该摒弃的。老师长时间跟学生耗在一起,没时间学习,没时间思考,不追求效率,靠拼时间、拼体力、搞题海战术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做法来提高学生成绩,不符合教育规律。如此施教,不但牺牲了孩子童年,泯灭了孩子的灵性,磨钝了孩子的思维,更不利于老师的专业成长。杂文家吴非针对这种现象曾说过很“刻薄”的一句话:“在教育界,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一群愚蠢的老师在勤奋的工作,把一群有可能变得聪明的学生教得的和他们一样愚蠢。”


  但笔者认为,老师自觉地加班却是需要鼓励的。老师工作加班,是为了学生学习加班——能够轻负担、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加班中,他们或是在认真学习新理念、新方法,武装自己的头脑;或是在用心解读教材,把课备得更充分些;或是在精心制作课件,使教学手段更丰富一些;或是在细心批改准备明天下发的作业或试卷,让教学效果反馈更快一些……


  以笔者自己教学为例,我常常把工作带到家里,有时打磨公开课的教学设计,有时反思一天的工作,写点教学随笔,更多的时候是伏案读自己喜欢的书报。在静静的夜里,精神特别专注,效率也特别高。如我等老师,不太聪慧,工作效率不是很高,还想把工作干得有声有色,加班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如果某些工作效率相当高的老师,每天教学工作在八小时之内都能妥帖地完成,要想在教学上有更大的作为,也是需要加班的。像于永正、贾志敏、窦桂梅、华应龙、薛法根等特级教师,之所以在学术上取得骄人的业绩,肯定坚持多年在八小时之外,对教育凝神思索的习惯。1932年,胡适先生在北京大学毕业典礼上讲:“一个人的业余时间用来做什么,就决定了他的将来。”爱因斯坦也曾说过:“一个人活到六七十岁,大概有13年做工作,有17年是业余时间,此外是吃饭、睡觉的时间。一个人能不能成才,关键在于利用你的17年,能够利用业余时间的人就能成才,否则就不能成才。”先贤们的这些忠告,特级教师的治学精神,是老师应该学习并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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