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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年度教师评选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2)

借评选激励罗湖教师

根据深圳“年度教师”的基本定位,年度教师必须是一个既有教育智慧又有教育情怀的教师,一个集众多优秀品质于一身的教师。“因为,一年只评选出一位深圳市‘年度教师’,这十万分之一的评选,就是要树立真正的标杆和榜样,明确教师的发展导向,激励教师们奋发有为。”王水发称,“要全面优秀,能够作为深圳教育的形象代言人。”

在考察深圳“年度教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王水发在罗湖提出了“6+2”的评选标准。六个基本维度是:一要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热爱学校,热爱生活;二要身心健康,富有激情,忘我投入,无私奉献;三要学识扎实,理念先进,表达能力强,综合素养高;四要勤于学习,善于研究,勇于创新,乐于合作;五要能够知行合一,善于激发各类学生潜能,教书育人成果突出;六要极具人格魅力,深受学生崇拜、家长喜爱、同行钦佩和社会一致赞赏。

在此基础上,有两种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与评选:一是具有“大教育观”,能够积极服务社区,积极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且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二是能够多年如一日,致力于某一教育教学创新课题或项目,成效显著,影响深远。

“一个教师全部符合‘6+2’的标准确实不太容易,几乎没有一个这样完美的人,但是作为标杆引领是可以的。”王水发表示,“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过程。”他希望,把年度教师的评选过程办成一个激励所有老师的活动,让罗湖教育人有一个前进方向、努力方向。“罗湖每一个学校都努力做好,每一个老师都能够参与进来,享受到这样的激励和过程,那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年度教师的评选应当代表着教师发展的方向,要具有“大教育观”,能够积极服务社区,推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

———罗湖区教育局局长王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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