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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原特区外89所村小用地手续不全(2)

龙岗区“村小”产权回收补偿需17亿元

去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马锐雄建议市规土委、建设、工务等相关部门,对急需改造的“村小”采取以函代证等方式给予支持;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指导文件,加快推进“村小”用地转征及地上附着物回收。据初步预算,龙岗区42所“村小”产权回收补偿需要资金17亿元,请市财政给予支持。

“‘村小’改扩建要与校园安全隐患整治有机结合。”人大代表还提到,大部分“村小”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基本未履行完整建设程序,建设标准不一,造成建筑质量、消防等级参差不齐,若按现行规范对原有建筑物进行鉴定评估,大都不符合现行安全标准。

对此,市规土委表示,已会同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建设局认真研究,并迅速开展一系列的工作。深圳决定,要彻底从根上解决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将学校全部纳入政府管理,收回并办理产权确认。

南都记者获悉,深圳市教育局已对包括龙岗区村办学校在内的原特区外96所村办小学用地权属、校舍产权等情况进行初步清查。根据清查报告,原特区外96所“村小”用地属政府的15所,占15 .62%,用地属股份公司的66所,占68 .88%,两者共同拥有的15所,占15 .62%,办理完善土地合同的仅7所,其余89所学校均存在用地手续不全的问题。校舍属政府投资建设的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68 .45%,属股份公司的占31.55%。

除上述用地权属、校舍产权问题,96所村办小学还存在校舍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安全隐患、学位需求压力、建设项目报建困难、建设项目验收困难等六方面的问题。

回应  将尽快解决“村小”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市规土委透露,对完善原特区外96所村办学校土地征转手续、建筑物收回等工作,已纳入十大专项行动范围,将有力推进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宝安、龙岗区等各区,在市教育局初步清查基础上,收集辖区内历史遗留用地处理和历史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等,组织对辖区内原村办学校征转地手续、权属问题作进一步清查核实,做到“一校一档案”。各区开展对辖区内村办学校的用地和建筑物进行现状测绘及评估,做好权属核查及完善征转手续,尽快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另外,在规划编制中,对于学位欠缺的片区已建成的“村小”,原则上均予以现状保留或建议结合深标要求进行适当扩建。在“村小”土地权属和建筑物补偿明晰后,可进行分类处理:符合深标要求(或通过适当扩建后符合要求)的,建议仍作为教育设施用地予以保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建筑面积,扩大班数,提高服务能力;无法达到深标要求或该片区已有建成小学满足学位需求的,可结合片区实际需要,安排其他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或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等。市规土委还透露,将会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村小改造工程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审批、建设等问题,推动民生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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