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如何做到有力不越界
教育惩戒权说到底不是教师需要,而是学生需要。换句话说,惩戒权并不是给了教师什么权力,而是给学生正常成长以保障。 教育惩戒权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绝对不是一句“教师可以适当惩戒学生”就可以解决的。在内容上应该有一个“度”的问题,什么程度的错误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戒,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同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惩戒以及处分,都必须有合法的程序。 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各中小学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北京市教委公布的“意见”中还提到,将采取多种措施强调教育惩戒威慑作用。这一关于“教育惩戒”的提法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为什么需要教育惩戒权 去年4月,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一所中学的课堂上,有学生拒交试卷,不仅“出口成脏”还拿板凳砸老师。 此事发生之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员王维审数年前写的一篇文章《当教育只剩下纵容》,在微信朋友圈走红,被频繁转发。 王维审在文中写道:“远古有记载:‘舜耕地,牛不走道,舜鞭己不责牛。’牛不走道,舜为什么要鞭己不责牛?这说明了什么?我们应该怎么理解他当时的心情?很多人根据现代人的观念这样解释:牛不走正确的路,是因为人没有引导好,牛自己是不知道的,所以不应该责罚牛,应该追究自己的责任。并更进一步强加给现代的教育,以此来要求老师们仿效古人,对那些问题学生要反思自己,绝对不能把责任放在学生身上……当错在学生、老师连生命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的时候,这些一味指责教育者的专家是否想到,一味的放任,一味的包容,将会培养出怎样的学生?这种宗教信徒式的宽容、忍辱负重难道就是教育的底线吗?” 为什么需要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惩戒权会产生哪些作用? 王维审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我刚刚做班主任不久,班里的一个孩子偷拿了家里的50元钱,被家长追到学校里打。在追问之下,孩子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他是被人敲诈了,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带着一伙人要他交50元保护费,否则就会被处置。这个孩子说,他们一伙人经常问别的同学要钱,不给的话就会被群殴,所以他只好偷家里的钱交了保护费。”王维审说。 于是,王维审和学生家长找到了那名高年级学生的班主任,这名高年级学生的班主任找到了学生及其父母。这名高年级学生并不否认,但他与父母都拒不还钱。后来学校出面处理,也无具体办法可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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