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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样本(10)


3. 选修课由学生根据需要自由选择,但专科阶段已选的选修课,本科阶段不得重复选用。选修课由省电大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4.为了保证本科会计学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和先进性,分别不同情况对补修课规定如下:
(1)财会专业专科毕业生学习本科会计学专业,由于近年该专业学科发展变化较快,应补修中级财务会计课程。考虑到这部分学生专业基础比较扎实,建议采取免考不免修的方式,即教学点必须组织这部分学生学习这门课程,但可以通过作业等形式进行考核,而不用采取期末集中考试的方式。
(2)财经类非财会专业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学习本科会计学专业,需补修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原理四门课程。电大及自考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毕业生学习本科会计学专业只需补修管理会计和审计学原理二门课程。
(3)非财经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学习本科会计学专业,需补修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原理五门课程。
(4)补修的途径可采取跟随电大专科财会专业学习的方式或其他方式。补修课程的考核由各教学点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及省电大进行检查。
5.课程的实验和平时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其成绩考核按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形成性考核的规定执行。
6.集中实践环节由各教学点组织实施。本专业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实践(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毕业作业(5周)需在修完必修课和选修课后进行,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7.不以传统教学班建制组织教学活动。学生可选择学习时间和部分选修课程,以自学和收看电视录像辅导、计算机网络辅导、VBI电视辅导课为主,接受必要的面授教学辅导。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教育管理)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教育行政机关、中小学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业务培养目标,即: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教育科学理论、教育管理技术和方法的知识及实践能力,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成人教育部门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教育工作者或胜任中小学校教育及其管理的相关教学研究工作的教师或管理人员。
本专业的业务培养要求,即:通过学习现代管理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具备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的能力,熟悉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规律、初步具备作为公共事业的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所必备的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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