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青少年掉入手游网络支付“无底洞”(2)
青青拿到妈妈手机后,很快下载了自己喜欢的三款游戏:王者荣耀、火影忍者和天天炫斗,暑假期间,这是他和小伙伴玩得最多的手机游戏。
玩了三天后,青青控制的角色开始不断失败,青青心里开始“不淡定”了,连续输了几次后他一狠心,花了615元买了自己想要的英雄角色。
青青的操作并不复杂,他记下了妈妈的银行卡卡号,银行卡密码是妈妈设置的常用密码,每次妈妈在ATM机上取钱时,他都会看到这串数字。在游戏支付界面输入卡号和密码,一个验证码就发送到手机上,青青输入验证码,轻松完成了自己的第一次游戏支付。
害怕被妈妈发现,青青快速删除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和消费短信。
很快,青青发现充了值的游戏角色有了更“精良”的装备,在虚拟世界中所向披靡,游戏中的对手也在不断提升装备,青青开始了和虚拟世界中竞争对手的“装备竞赛”。
“打不过心里就不服,再说卡里的钱那么多,少一点应该不会被发现。”青青说,这就是他玩游戏时的心态。
每次充值后,游戏中全新的角色或装备让他能开心好一阵子。开心过后,青青说,自己也想过“被父母发现之后怎么办?”但很快就被下一个想要的装备和游戏角色吸引,再次充值。在手游“王者荣耀”中,青青一共购买了45个“英雄”和36套“皮肤”,在“火影忍者”中,他收集了46个“忍者”,购买了大量“通灵术”。
短短一个月,青青不知不觉地充值了120余次,银行发出的扣款短信被他快速删除。如今,青青的心中只有愧疚和懊悔。他曾想在网络平台上卖掉自己的账号,但于事无补。
无效的购买协议应被取消,但举证难
贺永春发愁,未成年的儿子这么花出去的13万元能要回来吗?
作为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律师,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姚炜耀时常遇到这样的求助,在他看来,青青与游戏运营商达成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姚炜耀解释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条款相关规定,14岁的青青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花13万元购买网络游戏装备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消费能力不符,青青的父母也并不认可他的这个行为,所以他与游戏商达成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其父母有权撤销这个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