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使落后地区优秀教师不外
新学期开始后,笔者所在的县有3位省级名师、两位省级教学能手,还有多名教学骨干,作为人才被“高薪”引进到经济发达地区任职或任教,以至于人才流失学校的校长无法安排正常教学任务,临阵“抓瞎”,十分狼狈。
无独有偶,近日媒体报道,湖南西部某县面临教师的非正常流失困局。“流”走的教师一半以上是各自学校的“顶尖”力量。他们或另谋高就,或投身官场,或抽调借调,骨干教师的流失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对教育持续发展极为不利。
近年来,经济薄弱地区优秀教师尤其是优秀青年教师,因为优厚待遇的原因,“外流”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横亘在当地教育发展面前的一道难题。作为落后地区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只能眼睁睁看着辛辛苦苦多年培养出的优秀教师被别人挖走,除了惋惜、不舍,剩下的就是满腹的无奈了。
优秀教师的“外流”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教育发展冲击巨大:优秀教师在羽翼丰满、能挑大梁、成为教育骨干的时候“另谋高就”,本来经济薄弱地区在教学设施、办学条件上就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现在又要承受优秀师资队伍被“挖墙脚”的痛苦,结果弱化的不仅是当地教学质量,还让孩子们为未来的成长付出代价,最终影响落后地区的全面发展。
笔者认为,经济薄弱地区之所以在教师“人往高处走”面前感到“无奈”,原因就在于我国现行的教师工资发放机制是县级统筹,以县为主,而县级财政水平却是不平衡的。就经济薄弱地区而言,财政捉襟见肘,小马拉大车,无力满足教师涨工资的诉求,由此导致教师工资标准和经济发达地区差别明显,有的甚至相差悬殊。再加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不惜“真金白银”,不断加大引进优秀教师人才的力度,在此情况下,落后地区的优秀教师人才“外流”就不足为奇了。
有鉴于此,要消除落后地区优秀教师人才“外流”,保障落后地区的孩子们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合法权益,笔者建议,一方面,国家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薄弱地区挖人才的做法,在政策或法律上给予某种限制,通过支付给被“挖”学校一定培养费的方式,保护落后地区优秀教学资源,改变教师被无偿挖走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教育改革作出的关于“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重要部署。统筹教育财政作为省级统筹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打破原有的以县财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强化省级财政统筹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