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师该树立怎样的道德形象
把教师视为圣人,表面上是给予了教师很高的地位,但用无人可及的圣人之德要求教师,映衬出来的是教师的平凡、平庸。
把教师视为凡人,淹没了教师平凡工作的不平凡之处,也就消解了尊师重教的必要性。
把教师视为好人,显现的是教师平凡工作的伟大和独特之处,因而可以为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提供合理的情感依据。
现代教师究竟是普通人,还是道德完善的圣人?如何合理定位现代教师的道德形象?这些是广大教师最困惑的问题,也是当前讨论师德话题需要明确的基础性问题。
新加坡南洋大学严元章先生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些行家对于“人之模范”这个为师的概念,根本就不肯接受。二十多年前,曾经有一位数学教授突然来看我,带有忿忿不平的语气对我说:“师者,人之模范?我教数学,教完就了——哪管他什么模范不模范!”当时这位教授,看来是想让我支持他的议论;然而,我只是对着他微笑,没有表示意见。
不知您是否同意那位数学教授的观点,但我相信,有不少教师会把这位数学教授视为知音。的确,在社会上,人们关于教师道德形象的定位问题,存在明显分歧。不少人把教师视为传承文明、教人向善的精神导师,因而倡导教师必须具有圣人之德,强调教师处处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而在许多教师心目中,自己只是做份工作挣份工资的普通人,凭什么要处处为人师表?这是关于教师工作和师德修养的两种不同认识和定位,我们不妨把前者称为“圣人观”,后者称为“凡人观”。
“圣人观”是中国古代教师素养的总纲
“师者,人之模范”这个命题,可谓“圣人观”的集中表达。这句话出自汉代学者扬雄笔下,是我国古代教师观的经典表述。从先秦时期起,我国就一直不断地探讨着择师的标准问题。择师大抵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道德修养高,二是业务能力强。例如,战国时期我国著名教育家荀子在《荀子·大略》中就明确提出了做教师的四个条件:“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凌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其中,前两条侧重德性,后两条侧重才干。《学记》从业务方面提出了做教师应该具备的条件,如知兴废、能博喻等。到了汉代,扬雄在《法言·学行》中更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命题:“师者,人之模范也。”何谓人之模范?对此,他提出了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包括知识渊博、乐教不厌、教学有法、以身作则等。按照现在的理解,这是一个关于教师素质结构的综合标准,内容涉及道德水平、知识水平、教育精神和教育能力等各方面。由此可见,“师者,人之模范”这一命题,是我国古代教师素养的总纲,是择师的核心标准,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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