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认定该怎么“动脑筋”?
所谓“中、晚餐消费超6.2元无缘助学金”之说,纯属断章取义的标题党在远离真相的岔路上煽风点火。
这两天,华中农业大学贴吧里有学生发帖称:贫困生认定要查询过去某一段时间内校园卡食堂中餐、晚餐的消费记录。据学生推算,想要获得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学生,女生中、晚餐的消费要低于6.2元,男生要低于7.2元。校方回应称,学校确实对学生在食堂的消费状况进行了摸底,标准还只是一个初步的计划,若遇“误伤”,还可申诉。(《武汉晚报》 10月13日)
扶贫济困款,好钢当然要用在刀刃上。这几天,国务院扶贫办刚刚表态,对广西马山县扶贫乱象“绝不放过”。显然,将财政拨付的奖助学金发放给最需要的贫困生,对高校而言,也是不容闪失的大事。
客观地说,华中农大可能也挺冤的。在这个大数据时代,以数理模型止歇是非之争,是挺时髦且高效的事。将食堂消费水平当成助学金评定的参考依据,就像看看经适房户主有没有奔驰宝马、是不是住花园别墅一样,实在也没什么原罪。何况,校方的初心,是为了将助学金送到真正优秀的贫困生手里,“这才增加食堂消费这一考量因素”。从程序正义上看,校方也承诺,“学生觉得有问题可以申诉,如果核实确实‘误伤’,学校仍会把这些学生纳进助学金的评定中来”。可见,所谓“中、晚餐消费超6.2元无缘助学金”之说,纯属断章取义的标题党在远离真相的岔路上煽风点火。
不过,就事论事地看,弄得校园内民怨沸反,这个“标准”也不是没有值得商榷之处。
一来,技术上存在统计瑕疵。比如“15天取样”,偶然性也太大了点。如此取证,如何保障结论的正确性?再说,不少大学宿舍都有热心快肠的“带饭侠”——先刷他的卡,然后还他钱。只要有他们存在,别说15天,就是150天,饭卡上的消费记录,恐怕与各人实际消费现实也会相去十万八千里。二来,帮扶贫困生,是因其家境贫困而支持其学业,而不是用各种苛刻标准限制私人消费自由。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本末倒置。前些年,少数地区因低保户养狗或用手机而“停保”之事备受诟病,被舆论斥责为“惩罚穷人”,这一做法恰恰是颠倒了救助责任与限制权利之间的关系。简单说,贫困生只要确实贫困,那么,发下去的钱,就不能限制“每一分”的具体用途。多买一个包子,还是多吃一份菜,岂能成为不被救助的理由?
于校方或权力部门来说,“救穷”是公共责任,而不是居高施舍。尊重贫困生的情感,保护贫困生的隐私,这是救助工作中的前置性要求。市民中彩了,还能带个面具领奖;奖助学金发放,更要在公平公开与低调平和中,寻找到情感的契合点。仅此而言,大张旗鼓公布每个学生的食堂消费记录,考虑过贫困生乃至非贫困生的权益与感受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