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到“大礼包” 从教津贴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
宝安全区民办中小学又收到了“大礼包”。日前,《关于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优质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鲜出炉。新学年开始,民办教师从教津贴和民办教育质量奖奖金实现翻倍。
严格规范管理确保优质发展
记者了解到,《办法》提出,要加强民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并实行财务公开,严禁任何民办中小学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和跨学期收费;加强对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建立学校财务状况定期报告制度;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监督机制。
同时,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教师管理,聘用的教师应全部具有教师资格证,鼓励民办中小学设立奖教、助教基金,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审标准和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评聘办法,试点探索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
在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行为上,《办法》也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招生,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与学籍挂钩,严禁超规模招生。
而在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方面,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学校安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区民办中小学实行安全分级,对不同安全等级的学校实行差别化管理:对A级学校,实施简化监督管理;对B级学校,实施常规监督管理;对C级学校,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对D级学校,实施高风险整治监督管理。
此外,在加强本区民办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上,宝安将依托督学责任区,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坚持对民办中小学开展每月每校至少一次的经常性督导。记者了解到,未来宝安将强化民办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运用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报告应用,通过意见反馈、公开通报、限期整改、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将评估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开,其结果与提费申请、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挂钩。
规范扶持并举多项奖补翻倍
该《办法》依据“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新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惠及民办学校、民办教师及就读学生。
《办法》明确,提高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标准。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此前为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此前为7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同时,民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依法接收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学生就读的,按年度一次性给予600元/人的奖励(以学籍为准)。此外,宝安每年评定不超过全区民办中小学数量20%的学校安全等级为A级,并对安全等级为A级的民办中小学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