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证样本(2)
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政治建校的办学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学生学习、生活都必须严格执行警务化管理制度。
学院十分重视教学改革,2006年聘请区内外各行各业专家组建了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定期论证专业设置情况。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主干课,强化技能课,抓好基础课”并结合市场需求及时对专业进行调整和改造,加大实践技能的培训力度。学院开设了书法、速录、计算机应用、司法口才、司法文书、摩托车驾驶、汽车驾驶及警体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不仅可以取得大专毕业证,还可以取得计算机等级证、速录资格证、秘书资格证和汽车驾驶证等证书,拓宽了就业渠道。学院根据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中职开设计算机速录和法律事务专业,注重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可以取得中专毕业证和汽车驾驶证、速录证等证书。
学院积极为学生创造提高学历层次的条件。学院成教部设有中国政法大学宁夏函授总站,开设法律专业本科。设有中华律函宁夏辅导总站,开设律师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同时报考上述本科函授学习。最近,经教育厅批准,学院部分课程的学习成绩可以直接计算为律函自学考试成绩,为学生参加律师本科学习提供了方便。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专门设置了就业指导中心,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为学生就业提供服务。近年来就业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2007年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决定今后司法厅及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政策和条件,商人事部门优先考虑学院毕业生的录用问题,这为毕业生将来进入司法警察队伍创造了条件。
2007年,学院为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东西部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分别与山东龙口高级职业学校、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学生进校时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毕业生就业。办学形式为1.5+1.5,即前一年半在本校学习,后一年半在联合办学院校学习(其中一年学习,半年在用人单位实习)。还在北京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福建时代人才学校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实习就业提供了保证。今后,我院将继续与东部院校合作,向东部发达地区输送更多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