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净土”缘何成腐败温床
8月17日,泉州市检察院通报称,晋江深沪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周练习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新华网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泉州已有多名校长因受贿或其它违法犯罪行为“落马”。
仅今年8月份,泉州市检察院和泉州市纪委就通报了多起涉校腐败案件:晋江市晋业中专学校校长、晋江五中校长尤荣毅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惠安县第四中学原校长郑建荣、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泉州市丰泽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潘素猛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而在今年早些时候,永春六中原校长王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学校捐款9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买房及放息,被永春法院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原常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孙某,因受贿14.88万元,被石狮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很多人看来,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最后一片“净土”,这些校长缘何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
泉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谢玉仁认为,大多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不少校长同时还兼任党支部书记,掌握着进人权、用人权、择校审批权、借读审批权等权力,管理过于集中,权力不受监督,极易成为滋生校长腐败的“温床”。
从这些校长腐败案中看到,从工程招投标到校服采购,从教学招生到学校建设,从食堂承包到教师调动等环节,缺乏监督的校长都可以利用职权收受好处。
比如,孙某自2003年起任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常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招生及教学教研工作。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4年,孙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教师、联合办学企业负责人贿送的钱财共计14.88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其中,鹏工汽车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为达到联合办学目的,先后5次贿送孙某7万元,占赃款金额近一半。
根据通报,晋江市晋业中专学校校长、晋江五中校长尤荣毅在任职期间,在有关校园基建、修缮工程和物资采购项目中,采取直接指定工程承包商、物资采购供应商的方式,在拨付工程款、采购款的过程中,收受工程承包商、物资采购供应商送给的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