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校园暴力:少不了政策、宣传的组合拳(2)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的法律文件均未提及“校园欺凌”一词,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对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校园欺凌预防乏力,惩处无方,似乎教育、公安、社区等社会各方面都在管,但由于主体责任不明确,实际上的防治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家庭、学校、政府管理上的不重视和缺失,及处理上的不到位,没能及时有效地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校园欺凌的蔓延。
如何矫正校园欺凌
预防和矫正校园欺凌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用组合拳。除了要切实转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关注、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外,我们还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舆论宣传。披露欺凌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当然要注意保护隐私和防止渲染欺凌暴力行为),特别要引起家长、老师和学生的共识、共鸣,应在校园中响亮喊出“不准欺负我的同学”的口号,张贴醒目的宣传画。如,英国政府从2005年起在每年的11月举办全国性的反欺凌周活动,集中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建议我国在每年6月的第2周,设立“反校园欺凌宣传周”或“宣传日”。
二是加强家庭、学校、社区及公安等的协作。家庭中要有底线教育,教育孩子不能缺德、不能犯法,要遵纪守法,违反法纪要承担责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职责要落实,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且对学生多用实例教育,同时要发挥校规校纪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作用。还应特别加强和重视发挥好学校心理辅导老师的作用,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学校及周边区域特别是隐蔽的地方要普遍安装监控摄像头,不留死角;学校(包括学校的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及合适的高年级学生)应和家长、社区、公安等共同成立反校园欺凌小组,专门负责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学生受欺负要有“地儿”受理(日本实行从上到下的联动机制,中小学生遭欺凌时可拨打24小时咨询热线),特别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
三是持之以恒地净化影视、游戏及网络空间。对影视、游戏及网络中的暴力、欺凌、色情等内容要严格审查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要特别增强正能量的宣传报道,为青少年树立好榜样、好导向。
四是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处理校园欺凌只能援引《治安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处理。而实际处罚很少,力度也不够,有的只是赔钱了事,不足以对此现象产生震慑。针对校园暴力问题,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早在2000~2002年,美国加州等15州就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韩国于2004年也正式出台《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2013年6月,日本六大政党共同提出《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在参议院正式会议上获一致通过。当前,我国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最近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尽快制定专门的反校园欺凌法规,明确监护人、学校、社区、公安、司法等的职责;同时尽快出台新的工读(专门)教育条例,对不适宜一般学校教育的学生依法进行专门教育;司法机关应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的惩罚力度,各方形成合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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