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毕业证样本(2)
3、改革考核模式,合理考核、评定学生成绩,有效检测教学成果。学院教师在分管教学院长的主持下,在对专业教学计划全面修订的基础上,专门对法律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进行了研究,形成院级课题研究成果和改革方案。该项研究提出,高职法律专业考试改革要围绕培养“知识+能力+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掌握理论重在实践以及综合测试全程考核等原则,强调考试内容突出技能性,考试方法体现多样性,考试形式显示灵活性,成绩评定坚持综合性等构想。学院考试改革从思想政治教育课开始试点,强调平时考核,现推广到专业课的“校外专家出卷,统一抽考”模式,计算机课程考试与计算机等级考试衔接打通,形式多样地践行了考试改革的基本思路,全面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
4、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教学实践环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切实落实学生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法律专业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学院积极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台江区人民法院、福清市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开展院校协作,加强素质建设,建立师生实践锻炼基地,输送学院师生在实践单位进行实践锻炼、见习和毕业实习;积极争取福州市司法局的支持,成立福建省第一家由市司法局正式批准的在大学校园里举办的法律援助站,学院指派律师担任法律援助站的指导教师,轮流值班,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援助,也为学生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提供了一个阵地。学生团体、各系积极组织“模拟法庭”、“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实践活动,程序法和技能性实务课程(如律师实务等)的教师积极主动为学生出谋划策,进行指导,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加强了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此外,学院组织了学生参加专升本、公务员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建立英语党员辅导岗,并举办了各种考试的考前辅导,大大提高了学生考试通过率。学院还创办了攀登协会、格致协会、治平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为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锐意进取,开创教学科研新局面
学院拥有一支素质优良、锐意进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30多名,40多名教师具有律师资格。广大教师长期致力于教学、科研和律师实践活动,形成了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和律师实践为两翼的富有特色的“三位一体”办学模式。2003年组织“新时期高校教师形象大讨论”,形成教师践行“十要十不准”的基本规范,并纳入教学质量评估和师德考核体系中,不断提高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002年以来,学院严格实行教学督导和教学评估制度。担任学院教学督导组的院外专家认真听取全院教师的授课,细致耐心地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学院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学院严格执行《教学事故认定及其处理办法》,对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进行认真查处,通过制度的约束和严格管理,使教师增强了职业责任意识,规范了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