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才学院毕业证样本(6)
八、诚信办学、大爱无疆、信誉八方
诚信办学、规范管理是高校的生命之源、立校之本,学院在12年的办学中认真实践了这一准则,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学院始终坚持把诚信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和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每年的招生简章都经过省教育厅的审查备案,并在招生宣传中严格遵守,不进行夸大宣传,不超越教育厅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范畴。2006年、2009年在全省高校改进和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会议上,学院两次成为全省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介绍经验的院校,体现了省政府对学院规范办学、诚信招生的肯定。
山东英才学院建校12年来,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人才为宗旨,把所有收入都用到办学上,用到英才学子的成长上,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使英才学院成为一所充满爱心的学校。
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教授荣获“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学院党委发布文件,并在大学生中心广场矗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杯,号召广大教职员工向杨文董事长学习,对待学生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英才学院对学生充满着爱心,三年来共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1481万余元。除每年发放近600万元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拨款3000万元设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杨文奖助基金”,2008年拨付158万元,2009年拨付204万元,2010年拨付300万元发放给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对学生献爱心,每年学院党委都开展“联五帮一”活动,即每名党员联系5名学生帮助1名经济困难的学生,全体党员先后为学生献爱心10余万元。
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在关心英才学子的成长,山东省委原副书记王修智、英才毕业生宋兴华等都在学院设立奖学金,让英才的学子时刻沐浴在爱的暖流中,感受到学院的温暖、社会的温暖,在爱中健康成长。
英才学子对国家、对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爱心,在汶川大震中,万名学子组成的“心中川”哀悼场面被全国数百家媒体刊载;西南大旱,英才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率先举行“为灾区捐一瓶水”活动;玉树地震,英才万名师生哀悼场面又被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和众多媒体报道。
英才学院的办学得到了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肯定: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0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6年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09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德育评估”和团省委组织的“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2010年,通过了省教育厅、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评估,获得省一级档案馆称号。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双拥领导小组授予“山东省双拥工作社会化示范单位”。在2009年发布的《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中,学院进入全国前十位、是山东省排名最高的民办高校;在2010年、2011年山东省社科院公布的《山东省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山东英才学院排名均居全省第一。2010年07月,《人民日报》第7版《调查与思考》栏目刊发了山东省政协课题组所做的专题:《山东英才学院成功办学的实践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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