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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一学校强迫高三学生去秋游,不去不给毕业证?

来源:高中家园网
学校答复:是社会实践不是秋游;区教育局:要求做好家校间的沟通工作

学校答复:是社会实践不是秋游;区教育局:要求做好家校间的沟通工作

11月7日,有家长发帖到深圳新闻网和奥一网,投诉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强制高三学生参加河源秋游”活动。对此,校方回应:不是秋游,是社会实践,按照课程规定,高中学生未修满社会实践学分将拿不到毕业证。福田区教育局也于当天作出回应:要求学校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避免误解。

7日,有市民发帖到深圳新闻网和奥一网,称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强制高三学生于本周五、周六去河源“秋游”两天,不去 “统统不发毕业证”,还说不去的学生第二天要去教室接“训导”,同时质疑“河源两日游”收费是否要590元?并称学校此举有“敛财”之嫌。

8日上午,接通晶报记者电话后,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校长黄孔辰回复称,“这是误解,不是秋游,是社会实践。”黄孔辰解释说,之前已征得了家委会的同意,河源之行也是家委会出面安排的,价格是专门承接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机构面向全市学校统一定的价,学校高三6个班中只有两个班有同学反对,多数同学支持。

随后,晶报记者看到,学校10月28日印发给家长的通知中也写明了是“开展高三年级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包括入住农户家体验农村生活,参观农夫山泉河源基地和万绿湖等。对于此次事件学校方面也有一个正式的书面情况说明,其中提到“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共计23个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而且规定社会实践的6个学分要在高中三个学年中完成,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两个学分。”“考虑到高三下学期将参加高考,我们打算利用周五、周六两天时间组织学生去河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活动的地点、内容、收费标准等经高三年级家长委员会讨论一致通过后,才向学生发放通知”,“鉴于个别班级学生报名不多,我们召开了动员会(并非‘训导会’),明确告诉学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参加这次活动,但以后学校还要另外找时间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如果得不到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分,就会影响其毕业。”

作为主管部门,福田区教育局得知此事后也非常重视,于8日及时做了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下:肯定学校组织开展的活动是赴河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非网帖所称的秋游;肯定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确有学生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学分的要求;肯定学校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是经高三年级家长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的,但同时也向学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二是学校应提供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活动内容,供学生选择;三是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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