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初级中学毕业证样本、学校简介河北石家庄灵寿县初级中学始建于1992年,1996年被市教委命名为“石家庄市教学工作示范学校”、2000年首批晋升为我县“石家庄市规范化学校”,现有教职工124人,任课教师110人。在校学生2212人,初中生742人,小学生1470人。综合办学水平在全县处于前列灵寿县初级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指导,以《石家庄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主要内容,为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的校园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校园文化的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加快学生素质的培养为目标,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组织管理
?? 1.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学校有领导分管,有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 2.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有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 3.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 4.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在考核、评优、聘任、晋升时,语言文字规范化必须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二、用语规范
?? 1.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
?? 2.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 3.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三、用字规范
? 1.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文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学生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达90%以上,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90%以上,作业、论文、答卷用字规范。
? 2.使用规范字。非语文专任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的用字规范,语文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之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使用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