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第一中学毕业证样本(2)
来源:高中家园网
3.男女同学(包括学生干部)商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当教室,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违者视为非正常交往,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
4.男女同学交谈须在校内别人看得见,明亮的公开场所进行,违者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下面第八条处理。
5.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如手拉手,拥抱,互相拍打,攀背,接吻等不良道德行为。
6.男女同学不得在校内结对散步,谈心,拉拉扯扯,打打闹闹,嘻嘻哈哈;自由活动时间也不得结对在校外散步,谈心,打闹,拉扯。
7.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的动作行为。
8.凡违反上面第五,六,七条规定第一次先写检讨和保证书,由班主任,年级组或政教处对男女对方进行正面教育,并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重犯者请家长到学校,与校方共同教育,然后由家长带回去反省3--7天,在当事人认识提高以后,向学校申请,校方同意后,可给其最后一次机会,让该生回校学习,并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再次违反者则给勒令退学处分,并由家长领回家或学校送回家。
9.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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