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中学毕业证样本(3)
学校自1924年创办至1950年,纯属初级中学性质。这期间的1935年和1946年,受县教育科委托,先后共附设两个师训班。1951年试加招高中一年级一个班,由于条件尚未成熟,办了一年即奉令停办。从1956年起,经上级批准,正式招高中班,融中至此便成为一所完全中学。1958年、1962年、1971年,受县教育局委托,先后又共办了四届师训班。1953年——1955年,每年各增招一个初中民族预备班。1971——1978年,实行教育革命,大办高中专业班,融中开设了革命文艺写作、农林业科技、农村常用数学、农业机械、农村常用电学、农业化学、农村医疗卫生和畜牧兽医等八个专业班。从1980年起,每年加招两至三个高考补习班。由于县民族中学成立,从1985年起,即停止招收初中班,融中便由一所完全中学变为融水县高级中学。
行政机构融中行政管理机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民国时期实行校长责任制,在校长领导下,分设教导处、训导处、事务处、体育处、军训处。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校长领导下,只设教导处,总务处。1955年后,提出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党支部负责,下设教导处、总务处。1966年—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校长制,工宣队管理学校,成立学校革命委员会,工宣队长任革委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任革委副主任和革委会委员,在校革委领导下,分设教改领导小组和后勤组。1976年粉碎“四人帮”,宣告“文革”结束,取消“校革委”,恢复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八十年代后期,进一步提出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校长之下分设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分别管理学校的行政、财务、教学及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等工……1999年秋设年级组,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具体管理工作。2003年秋,撤销教导处,增设教务处、教科处。2012春撤销年级组,成立由副校长为主任,各处领导及年级党支书为成员的年级管理委员会,具体行使本年级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办学方针民国时期(1927-1949),国民党政府提出的教育宗旨是:“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在国民党政府的实施教育宗旨八条细则中又提出:“融会贯通于三民主义之下”,“陶融儿童及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女子教育要“注意陶治健全之德性,保持母性之特质”;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须受相当之军事训练”。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月,国民党公布《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把“养成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作为各级学校之培养目标。旧融中曾把写有“礼、义、廉、耻”四个大字的牌匾做为永久的“校训”,悬挂在学校办公室正面墙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