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奎光学校毕业证样本(5)
(6)负责学校的人事劳资工作。如人事报表填报;职称业务处理、办理保险、户口、公积金、组织关系等。
(7)负责综合治理、计生、政审、工会等工作。
(8)负责宣传和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
(9)负责学校接待。
教工名单学校行政及各部门负责人
法人代表:黄乘英
校长:曹红
校党支部书记:彭耀明
副校长:曹海平、全莉灵、卫宏伟(兼工会主席)、李鸿毅(校长助理)
教务处主任:黄云海(主持工作)、张曦
学工处主任:赵剑(主持工作)闫文忠
办公室主任:卫宏伟(兼)
总务处主任:邝永忠
团委书记: 李兴瑞
年级组长:初一年级:杨玉杰;初二年级:闫文忠;初三年级:朱沁夫
教研组长:语文组:潘奕 数学组:黄波 英语组:苏虹玫
理化生组:夏炳峰 政史地组:杜莹 体艺生组:王思涵
教总务组:李小英
奖教金一. 宗旨
为鼓励奎光学校的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敬业奉献,为校争光。特对在班级管理、教学比赛、教学科研、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大力表彰,设立此奖。
二. 评奖条件
1、德育管理成绩特别突出;2、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自治区一等奖以上;3、参加各种教学比赛获桂林市一等奖以上;4、主持科研课题获桂林市一等奖以上;5、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于省级以上刊物;6、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三. 奖励标准
每年评出5---10人,总奖励金额5000---10000元。
评奖原则为:优中选优、宁缺勿滥、保证质量、体现重奖。
四. 评选办法
采用自荐和集体推荐两种形式,每年九月由学校科研教务处、学工处审核候选人名单,交评委会讨论(评委会参加人员:校长室正副校长、教务教研处和学工处的主任、当年候选教师所在教研组一名组长)。评委会根据各处候选人申报材料和评奖条件及原则,综合评议并作出评奖方案(获奖人及金额)。最后由校长室批准颁发。
五.本章程自2007年起实行。
奎光学校校长室
2007年8月
学校地址学校地址:桂林市榕荫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