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法学院毕业证样本
青岛大学法学院毕业证样本、报到证样本、档案、学位证样本等。简介
青岛大学法学院有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集教学、科研、教育合作、社会服务等于一体,学科综合、师资强势、学生优秀、秉承传统、锐意改革,现已跻身于省内著名法学院之列。
历史沿革● 青岛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82年。1982年始招法学专业专科生,1989年始招外事管理专业本科生,1989年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0年始招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随本科目录调整,陆续招收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工作、边防管理五个专业本科生。
● 2000年12月,青岛大学法学院成立,2001年5月30日,时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赵志浩同志,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张惠来同志为法学院揭牌,展开法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页。
● 2001年始招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研究生,2004年始招诉讼法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7年始招中外政治制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教学工作。
● 2010年,法学一级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获得批准,该学科下10个专业可以进行硕士研究生教学,为法学院学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师生情况学院现有教职工75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现有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二学历本科生2500余人。学院有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00余人,在校业余法律硕士180人。
学院经过“十五”发展,形成了法学学科门类齐全的学科群。实施了“二部制”教学制度,充分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培养外向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办学方针,成为以学术研究为主导,教学、科研并重的学术基地。
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被教育部评估为优秀。在一、二年级搭建了专业教学平台,实施全面人才培养战略。学院坚持“学生为本、教师为本和教学为本”的办学理念,本科学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就业率不断攀升,领省内其他高校之先。山东省特色课程2门,山东省教材二等奖1项,青岛大学特色、优秀课程4门,教学名师2人,特聘教授6人。
学院的发展和法学教育事业也得到社会各界大力的支持,在法学院相继实施了“德衡律师奖学金”、“琴岛律师奖教金”、“欧蜀华教育助学金”等助学、助教项目。当前,学院和青岛宏光外语学院实施“英国高考”项目;和山东德衡律师集团实施“德衡教学实验楼”项目。
学院继续教育资源丰富,在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专科等层次可授予法学硕士、学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JM)。其中,经济法本科和法律本科是山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主考的专业,经济法本科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学院对外合作办学形式多样,与美国加州长滩大学等国外高校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学院立足于服务社会、回报社会,与青岛市及省内部分地区政法系统和政府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学院有学有所长的兼职律师和社会工作者,有热心社会的学生志愿者队伍,他们的有效务实工作使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优势互补、提高了学院的社会知名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