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滨江东校区)毕业证样本
广东警官学院(滨江东校区)毕业证样本、报到证样本、档案、学位证样本等。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共同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的目标定位是,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的公安本科院校和一流的省级民警训练基地。
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创办于1949年11月。1958年3月,与省政法干校、省民警干训大队、广州市公安学校、广州市行政干部学校合并为广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4年9月,开展普通中专学历教育。1983年3月,建立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1988年8月,更名为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12月,增设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开展普通专科学历教育。1998年5月,广东省人民警察学校并入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建立广东警官学院,开展普通本科学历教育。2008年,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办学条件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7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11129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07939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0331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88077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56.3万元。馆藏图书774500册,电子图书12万种。建成比较完善的校园信息网和与全国公安信息网连接的公安局域网,学生宿舍通网率达100%多媒体教室座位12360个,语音室座位292个,实现了全部网络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机构设置内设处级机构26个,包括10个教学部门、13个党政管理部门、3个教辅部门。教学部门分别为侦查系、治安保卫系、刑事技术系、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计算机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研部、警体训练部、警务战术指挥教研部;党政管理部门分别为学院办公室(党委办)、人事处、组宣处、监察室、教务处(招生办)、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就业办)、培训部、离退办、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室、继续教育部;教辅部门分别为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78人,其中专任教师27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177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50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1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校)级培养对象30人。从公安机关和高校选聘兼职教师教官10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