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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证样本(4)

来源:高中家园网

2、会计学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经济和会计等方面的基础理论,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事本专业的实际工作,具有较强分析、解决会计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各类工商企业或政府机关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审计咨询等工作。

3、工商管理(电力经济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经济学、经济管理和电力工程技术基本知识,能从事电力工程技术和电力企业经济分析和管理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电力系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电力工程和电力企业的经济分析、项目论证、投资决策、工程造价、招投标和信息技术管理等工作。

市场营销

1、市场营销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知识,具有营销策划和营销管理基本能力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毕业后能在各类工商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市场调查、分析与策划、营销策划、商品推销、市场营销与组织、商务谈判与公关协调及商品经营管理等工作。

2、公共事业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公共事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共事业管理实务方面的基本训练,系统地掌握我国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法规,具有公共事业方面的规划、协调、组织、决策的基本能力和处理公共关系的能力,具备公共管理学、政治学以及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综合知识和良好素养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相关部门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

合作办学

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设立工作程序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设立校外学习中心申请表》、《开办现代远程教育可行性报告》、申报单位办学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提交到学院招生培训中心。

(二)申报材料评审

学院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评,确定符合条件的备选单位,安排实地考察时间。

(三)实地考察

学院将派出工作人员对备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明确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地理位置、生源规模及层次、校园环境、网络机房、上网条件及方式等。并如实填写《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考察表》。

(四)签署合作协议

学院经过认真严格的实地考察后与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签署《合作协议书》。协议书自学习中心通过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生效。

(五)省级教育部门审批

《合作协议书》签署后,申报单位必须去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设立后,才能成为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在当地正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并将获得批准的有关文件递交我院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批的,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书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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