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毕业证样本(3)
从1920年6月起,北洋大学专办工科,设有 土木、采矿、冶金三学门;后学门改称系,至1935年北洋工学院设有矿冶、土木、机械、电机共四个系(内分七个工程组);为了提高学术及技术水平,北洋工学院于1933年开始成立研究所,1934年,其组织章程(含招考研究生)经教育部核准,1935年初,开始招收研究生,首届研究生于1937年“七·七”事变前毕业,并授予 硕士学位。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在教育上试行大学区制,北洋大学改称“ 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不久大学区制废止,北洋大学暂称“国立 北洋工学院”。
抗战时期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7月30日,天津沦陷。9月10日,教育部下令“以 北平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北洋工学院和北平研究院等院校为基干,设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3月,西安临时大学改称 国立西北联合大学。7月教育部指令西北联大改组为 西北大学、西北工学院、西北师范学院和西北 医学院。
国立西北工学院(又名 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工学院)由北洋工学院(即天津大学)与北平大学工学院、焦作工学院(即 河南理工大学和 中国矿业大学)、东北大学工学院(即 东北大学)合组而成,学院设在陕西固县古路坝,初设土木、电机、化工、纺织、机械、矿冶、水利、航空八个系,后又增设 工业管理系。
1941年10月, 中国工程师学会及各专门工程学会在贵阳举办联合年会。借此相聚之机,各届北洋校友就复校事宜进行了磋商,会谈决定在呼吁恢复国立北洋工学院的同时,筹设私立北洋工学院,由全国北洋校友共同筹办。在此压力下,国民政府 行政院于1942年12月将原浙江省立 英士大学升格为 国立英士大学,将其工学院划出,独立为国立北洋工学院,任 陈荩民为代理院长,因工学院地处浙江泰顺百丈口镇,故史称“ 泰顺北洋工学院”。与之相呼应, 李书田于1944年春在西安筹建了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下设土木工程、 水利工程两系,并以北洋治学精神主持西京分院。
理工结合时期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天津收复。北洋广大师生和各地校友提出了恢复国立北洋大学的强烈要求。1946年初,教育部正式下令恢复国立北洋大学,着力在天津西沽北洋大学原址复校。此后,泰顺北洋工学院、北洋工学院西京分院、西北工学院和北平部四校师生先后返津参加复校。
1945年10月22日北洋大学正式复校开学。复校后的国立北洋大学,在原来工学院的基础上,增设了理学院,从此北洋大学进入理工结合时期。工学院下设土木、水利、采矿、冶金、电机、航空、机械、 化学工程学系八系,后增设建筑工程学系和纺织工程学系;理学院设置与工学院关系密切的物理、化学、 数学、地质学四个 基础学科系。复校后,北洋大学以“研究高深学术,培养专门人才”为宗旨,制定了“决不忽视穷究学理,同时注重科学应用,使理工有机结合起来”的教学方针,并积极付诸实施;同时,成立土木、水利、采矿、冶金和化学工程等五个工程研究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科学研究,并着手招收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和研究人员,被各界誉为“科学建国的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