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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毕业证样本(15)

来源:高中家园网

学校发展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特别是教育竞争机制的引入,省级教育学院现有办学体制束缚着学校的发展。根据广东省经济社会与教育发展的需要,结合该院实际,该院于 2002年12月提出了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发展目标。2003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批复同意该院创造条件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其后,该院积极进行改制申报的筹备工作。该院提出并确定改制的发展目标,是国家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要求,是广东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要求, 也是我院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2010年,历经八年的努力,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的专家评议,批准广东教育学院正式转制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谢练高

党委副书记、院长:肖建彬

党委副书记:韩东才

副院长:曾小龙

副院长:张路

副院长:刘波

副院长:郑炽钦

学院改制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广东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函[2010]29号

奖贷助学

学校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采取“奖、贷、助、补、勤” 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承诺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去深造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专门开辟了“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帮助、协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根据政府有关政策,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设置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年12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500元)。

(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协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工助学,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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