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毕业证样本(6)
湖北民族学院院长戴小明院长 、党委副书记:戴小明
男, 1966年出生于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苗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历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任湖北民族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书记:吴建清
副院长:汪兴平
副院长:李清政
副院长:邓磊
纪委书记:刘芳震
院长助理:祝建波
学校荣誉湖北民族学院学校的办学成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充分肯定。1998年、2000年、2002年连续三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1999年被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国民族体育模范集体”,被省政府表彰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999年9月、2005年5月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荣誉称号;2000年、2002年两次被省委宣传部、组织部、省教育厅党组表彰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2003年9月在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上湖北省夺取的8枚金牌中,湖北民族学院学生贡献了4枚。《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民族》、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先后报道过湖北民族学院的办学事迹。2007年在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会上,湖北民族学院运动员取得4金、2银、3铜的好成绩。由湖北民族学院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在2008年举行的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有湖北民族学院21名学生参加演出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2009年春节联欢晚会,2010年4月30日,“土苗兄妹组合”唱响上海世博会开幕式文艺演出,均受到海内外观众一致好评。本科教育近20年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199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4年4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获良好等次。
“器大者声必闳,志高者意必远”,有着70多年辉煌办学历史的湖北民族学院,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校教职员工正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湖北民族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抢抓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学校之机遇,切实走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内核的内涵发展道路,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努力把湖北民族学院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有特色的民族大学。
学校校训博学博爱立人达人
湖北民族学院? 博学:语出《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博,有博大、包容之意。惟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博学”,指广博地获取知识,也指学问渊博。“博学”,意在倡导全体师生员工严谨治学、勤奋进取、博览群书、博采众长。作为一所民族高校,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得到交融并蓄,“博学”也代表着学校将谨遵多元一体、厚德博学的传统,不断熔铸底蕴丰厚的民族文化和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培育一种信仰坚定、和谐奋进、多姿多彩的独特的大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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