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证样本(10)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是唯一获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学院。在中欧法学院成立之前,温家宝总理就对之寄予厚望,期待“中欧法学院能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2008年10月23日,中欧法学院成立庆典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莅临庆典并致辞。自2008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中欧法学院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合伙人院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政府协议、资助合同和中外合作办学协议所规划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开展。
继续教育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专门从事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办学实体。
学院的发展历程是与大学的命运紧密相连的。1952年,大学创始初期,根据当时人民政府对政法人才的需要,就以在职干部培训的形式涉猎成人教育领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解决政法专门人才紧缺的局面,满足政法干部在职学习的需要,该校于1981年11月,组建了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函授部,并于1982年正式招收首届法律专业函授生。于1992年2月以函授部为基础组建了成人教育部。1993年为满足北京地区的社会需求,开始举办夜大学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1996年1月,学校撤消成人教育部,成立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标志着该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2002年6月,学校进行内部机构改革,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确立了以培养具备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以调整办学结构、改进办学手段、提高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发展思路。
2009年3月,根据中央领导对该校提出的要求,结合该校发展的基本目标,对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功能调整,其基本定位是“成人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存,着力发展高层次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新的职能定位,设立综合办公室、司法考试中心(司法考试学院)、司法职业教育中心、成人学历教育中心、项目研发中心、海外留学教育中心、政府与企业管理教育中心、职业能力教育中心,分别承担学院相应职能。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中心(司法考试学院)主要承担校内学生司法考试技能培训、对社会考生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司法考试制度性研究及编写司法考试教材资料等职能。
司法职业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实习律师委托项目培训、职业律师的业务培训、检法系统的干警培训、司法职业系统的研究生课程班和干部轮训等职能。
成人教育中心主要承担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教学实施、函授站管理及教育教学发展评估等职能,只设有1个法学专业。办学形式有夜大学、函授、全日制(脱产)三种形式。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教高[2007]9号)精神,从2007年开始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