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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毕业证样本(15)

来源:高中家园网

(以上数据截止2011年4月)

招生章程

(本科)

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

校址:1、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2、芜湖市花津南路2号(花津校区)。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录取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标准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持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实行“学院预录取、纪检监督、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统考成绩达到专业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各专业投档比例,由各学院提出预录取方案,对不录取考生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学校录取工作领导组决定考生是否录取。校纪检部门实行必要监督,检查各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的情况,纠正或处理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录取办法

1、提档:学校按招生领导组确定的比例(1:1.2以内)从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提取电子档案。

2、专业投档办法:学校向各专业投档采用“专业清”和“分数优先”并举的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超过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投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录取采用专业清方式。对于第一志愿档案数不足同批次录取计划数的专业,从第二志愿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到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数(110%以内)后投放档案。其他专业志愿不满的,依此类推,直到足额为止。

3、报考英语专业须为英语语种的考生。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为良好及良好以上;英语单科线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5)报考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

A.安徽省考生,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划方法如下: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

安徽师范大学B.其他省考生,

(6)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

(7)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不含江苏省考生)。

(8)体育教育专业的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具体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在录取前确定。

(9)江苏省考生报考学院有关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B.选测历史为AC、先测物理为A,其他选测为C,必测为4C、技术科目合格。选测历史的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排序,选测物理的按先等级后分数的方式排序,执行“专业清”与“分数清”并举的办法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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