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沟头私立中学毕业证样本(3)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本单位校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提出学校副职、财务负责人、三处二室主任人选报董事会审批后任命上述人员;
(四)提出学校机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后实行,决定行政会议组成人员;
(五)制定学校规章制度报董事会审核后组织实施;
(六)拟订年度计划、财务预算书面报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每学年7月15日前报董事会);
(七)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每年9月20日前报告上一学年度执行情况);
(八)聘任、考核、解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本单位校长如非理事会成员,可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校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校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蔡加明。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5年4月1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