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随人走” 义务教育更公平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春季开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实现城乡统一,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将随学生流动,即“钱随人走”。院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春季开始,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实现城乡统一,流动人口子女进城上学,“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将随学生流动,即“钱随人走”。
在此之前,为使所有适龄学生拥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国家规定外来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不再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这无疑是适应人口大流动的务实之举,是关爱流动人口子女、促进教育公平的一大善政。
但这一“公平”背后,隐含着另一种“不公平”——一直以来,国家财政对于教育经费的支付,是按照户籍拨付的。随着人口大流动成为时代特色,这种拨付方式的弊端日渐显露:如一个外省籍学生已到湖南上学,他的教育经费却仍拨付给户籍所在地。如此政策“错位”显然不合理——流入地政府承担了外来学生的教育责任,却没有得到国家财政的相应支持。这种不公平会影响流入地政府落实政策的积极性,一些本地居民也颇有怨言,认为外来学生挤占了本地学生利益,最终不利于外来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由此可见,实行“钱随人走”的义务教育更为公平、非常必要。 “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随学生流动,一方面彰显了财政拨付政策的公平公正,减轻了流入地政府负担,有利于提高流入地政府解决外来学生就学问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随身“携带”教育经费的外来学生,可以更加自信地分享流入地教育资源。
事实上,很多国家都实行“钱随人走”义务教育模式。如一些国家将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预先拨付给学生,可随时随地用来向政府和学校购买教育服务。这样,每一个孩子都能直接感受到受教育的权利,真正成为受教育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