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留守儿童立法不能太“柔”(2)
来源:高中家园网
笔者认为,地方立法和行政规章要提高可操作性,核心还在于将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而不是锁定家长的责任。从理论上来说,家长特别是父母的作用无可替代,但在当地缺少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的情况下,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且随迁子女入学又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无论政府和法律如何要求他们陪伴子女,但为了改善家庭经济条件,他们可能也只有“做不到”三个字。如果不正视这个实际,我们的立法和规章不是为父母子女的团聚创造条件,而是直接粗暴地要求父母做到相关要求,恐怕规定越是具体,越是难以操作。
因此,提高立法和立规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于明确政府在解决留守儿童现象中的责任。比如,为务工人员提供相应条件,为务工人员一家团聚打好基础;给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给留守儿童更多的生活、学习、心理关爱。只有将政府的责任明确化,正视当前经济发展和城乡差距实际,才有可能制订出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作者廖德凯,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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