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爸爸来护学” 家园合作的“度”到底是什么
近日,某幼儿园一项“只能爸爸来护学”的规定,引发了众多家长在网络上吐槽,认为幼儿园给了家长过重的负担。幼儿园解释,社会环境不安全给幼儿园带来了很大的安防压力,该规定是从护学效果出发制定的。尽管如此,家长的不满意已经提醒了幼儿园,在对家长提出要求时一定要考虑家园合作的“度”。
理论上来讲,家庭和幼儿园应该合作,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合作是什么呢?合作是双方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而自愿联合行动。在达成合作意向后,合作双方通过平等对话协商各自的分工。继而,双方各自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并积极地配合对方职责的履行。最终,双方的共同目标实现。从合作的内涵与过程来看,自愿联合、平等对话和分工负责是合作的三项原则。任何一丝的强迫都可能让合作搁浅,不平等的对话也只会给合作埋下危机,无分工或者不坚持履行自己的职责则会导致合作低效或终止。
应该说,家园合作的“度”不是一个绝对的标准,而是一个弹性空间,需要自愿联合、平等对话和分工负责三项原则来保障。站在幼儿园的角度来看,这个“度”简单地说就是家长的可接受程度。在家庭和幼儿园的合作关系已经启动的状态下,家庭和幼儿园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各负什么职责完全可以通过平等对话来协商。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幼儿园在家园合作过程中多处于主动的掌控地位,一些家长迫于对孩子的影响不敢拒绝幼儿园的要求,甚至不敢表达不同的声音。这样,双方的平等关系就被打破了,所谓的“协商”久而久之变成了幼儿园单方面的“要求”或“规定”。私下里,家长对幼儿园的不满就会越积越多。一旦幼儿园的要求明显“过分”或“越界”了,这些不满就会爆发出来。
今后,幼儿园在家园合作过程中应该更加尊重家长,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区分“请求”和“要求”两个动词。如果家长同意来协助幼儿园的工作,教师可以对家长角色分配和支持方式给予建议,切记少提“必须如何”之类的要求。至于是否“只能爸爸来护学”,该幼儿园可以再次诚恳地与家长沟通协商,坚持自愿联合、平等对话和分工负责三项原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