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获刑20年
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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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庭审细节:
江歌案宣判:陈世峰昏厥被法警搀扶 江母表现平静
被告人陈世峰在法官宣判确认杀人罪后没多久,突然倒在证人席桌上。倒头大约半分钟后被警察扶起来,被警察围住直到宣判结束。江歌妈妈全程神色平静。
法官公布江歌案判决依据:刀是陈事先准备 杀意强烈
刀是陈世峰的,不是刘鑫给江歌的,陈世峰是有计划谋杀,没有悔意。江歌母亲对判决不满。
庭审回顾:
【庭审首日】
陈世峰律师:刀系刘鑫递给江歌 江歌按门铃刘鑫没开
江歌被害案12月11日在东京地方法庭开庭审理。被告陈世峰在法庭上否认部分罪行,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并陈述凶器的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来递给江歌的,并且迅速关上了房门。
【庭审第二日】
江歌案庭审第2日被告表情凝重 江母否认江父到场
江秋莲的证词主要涉及她与江歌之间微信聊天的内容,期间聊到了刘鑫与陈世峰。另外,江秋莲还谈到了江歌对未来的计划和愿望。
【庭审第三日】
江歌案刘鑫:听到尖叫试图开门 被一股力量推了回去
刘鑫陈述案发当天自己和江歌回到房间后的情况:刘鑫回房后取卫生巾和内裤,听到外面一个“啊”的声音,尖叫声很短促,忽然被人打断了的这种感觉。心里想了很多,猜测江歌可能被打或被人捂住了嘴,甚至还想过有谁在开玩笑。之后第一反应开门,刘鑫表示“完全推不开门”,只能打开一点,被外面一股很大的力量推了回来。
【庭审第四日】
陈世峰哭泣道歉:江歌一定不想死 江歌母亲闭眼摇头
辩方律师问陈世峰:“你觉得江歌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人间的?”陈世峰开始哽咽,哭泣说:“江歌一定说,我不想死,我有妈妈,有人救救我吗?妈妈,对不起。”陈世峰律师也开始哭泣。
【庭审第五日】
陈世峰称江歌倒地后我吓得尿裤子 江母听不下去了
陈世峰在庭上表示自己想赔偿江母,他的父母也想,但江母不接受。陈世峰说,“我犯了这么大的罪,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赔一条命。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全力赔偿。”江歌母亲听到这里,说“还我女儿,拿你的命来赔”。听到这句话,陈世峰侧脸背对江母看着地面抽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