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鼻子”校车为啥跑不起来?(2)
媒体报道中提到,一些多年从事幼儿教育的业内人士指出,“不予受理”无非是教育主管部门为了规避风险的一种托辞;更有人直言不讳“这就是怕担责”,因为只要不备案、不审核,教育部门也就少了“担惊受怕”,也就稀释了“监管责任”。面对这种质疑,当地教育部门不知作何回应? 当然,如果把校车问题的责任都推到教育部门身上,那也就失之偏颇了。其实,校车问题绝非光靠教育部门就能解决的。比如,对于当地教育部门提出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在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甘肃当地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这显然不是单靠教育部门一己之力就能实现的。 还有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不得不说。“大鼻子”校车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在很多地方都难以推行,其中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是:缺钱。有了标准校车还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运营、保养、维修、更换等也需要大笔资金,但各级政府对校车的专项投入却严重不足。这是导致很多地方的学校不能配备校车,即便有了校车也会遭遇种种“关卡”很难上路的直接原因。公办中小学尚且如此,何况民办幼儿园呢? 国务院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一些地方的相关部门,敢不敢理直气壮地说履行好相关职责了呢?(司马童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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