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法治人才培养如何应对挑战
“我们不得不承认,粗放式发展的法学教育已经被贴上了就业难、产销不对路的标签。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法律人才呈现结构性过剩,高端人才匮乏是不争的事实,有必要重新审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的观点,在7月13日举办的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第六届高峰论坛上得到不少与会者响应。 20年前,法学类专业几乎是高分数线的代名词,曾让大批高考生趋之若鹜;10年前,律政剧中塑造的法律从业人员经典形象,让不少学子心向往之。而今,当法学类专业陷入接连登上就业率“黑榜”的境遇,学界和业界人士得以重新审视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的议题。 如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引发政法院校“当家人”集体关注。 蒙着头、关着门办学行不通了 成立于2010年5月的“立格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组成。作为一个定期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的全国政法类大学联盟,在每年一次的高峰论坛上“高调”谈问题、想办法、说思路,成为校长们的默契。 本届论坛前,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作了一些调研和统计,究竟目前全国有多少高校开设了法学专业,结果有718所之多。“但是,没有一个公认的全国性法治人才培养标准,直接导致各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质量评价体系、专业建设标准等不统一。”付子堂认为,缺乏统一的法治人才培养标准,加上各高校在办学资源上的差距,造成了目前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极不平衡,连续几年就业率倒数也在预料之中。 麦可思研究院发布《就业蓝皮书:2015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2014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半年的就业率为92.1%,其中,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88.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已形成了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治专业教育与法学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但法学教育的空前繁荣也伴随着法学类专业扩张过快、法学教育质量不均衡和人才培养规格单一的质疑。 “法学类专业在校本科生5年前就超过35万人,毕业生规模排在各专业前10位,而毕业生就业率却常年处于低水平,这是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结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建议,高校法学教育急需由粗放教育向追求质量的提升转变,同时要实现由法学专业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变。 “在社会需求主导的办学模式下,我们再也不能蒙着头、关着门,脱离社会需求办学了。”付子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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