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劝捐“感恩费”:家委会成了学校的提线木偶
把劝捐说成自愿,出事以后又忙着给自己撇清关系,更是既缺乏担当又显得掩耳盗铃。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委会成员利用家长会劝捐“感恩费”1200元,校方称家长自愿把钱捐给雅安市教育基金会的“奖教助学”活动。此事被澎湃新闻曝光后,11月14日晚,天全县教育局作出回应称:经初步调查,雅安市教育基金会事前并不知情,澎湃新闻在报道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消息不长,其要点也在短短的导语中披露清楚了。但是我从中读到了一系列怪异:劝捐的并不是学校,而是家长委员会;家委会那几个成员没开腔,校方倒急着出面否认劝捐,声称乃家长自愿;还有,雅安市教育基金会说事先并不知情,天全县教育局就这么采信了?
目前中小学的家委会,一般分校级、年级和班级。家委会的产生方式虽说是竞选,但是由校方或年级、班级老师出面组织的。前不久上海一所小学的班级家委会竞选,就相当热闹;候选人晒名校学历、海归背景、高管职位,比车、比房、比资源,引发热议。这说明家委会是个相当有吸引力的组织。谁要是成了家委会成员,对自己孩子的“成长”,好处肯定是大大的。从这个角度说,家委会能不配合校方的“工作”,出了事能不积极“担责”吗?
相关报道说,11月12日,四川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召开本学期家长会,家长们按照通知需缴纳跟去年一样的1200元捐款,上不封顶,这笔捐款被家长称为“感恩费”。天全县教育局14日的通报,除了否认雅安市教育基金会知情外,还明确表示报道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那么就是承认家长认捐并非出于自愿。
至于那个“奖教助学”基金,学校跟它之间当然存在着不可否认的间接利益关系。校方不愿出面让家长们“自愿”捐款,请家委会诸君代为劝捐,也在情理之中。但这样做,终究是不对的;把劝捐说成自愿,出事以后又忙着给自己撇清关系,更是既缺乏担当又显得掩耳盗铃。至于说雅安市教育基金会事前并不知情,谁信?心知肚明的事情,就不要刻意掩饰了。
天全县教育局声称已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天全县委宣传部也回应称,该县纪委已介入此事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问责,绝不姑息。这些信息都说明,劝捐“感恩费”绝不是学生家长委员会之所为,家委会成员不过是提线木偶而已。
一个事件,如果惊动了纪委,那多半是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了。1200元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每个家长都不得不“自愿缴纳”这1200元“感恩费”,且年年缴纳,那么其中的问题之大,恐怕会超乎一般人的想象。希望天全县真能如县委纪委所表示的那样,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