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频频受害,该谁来保护?(3)
对幼儿园来说,她呼吁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个人品德的甄别与关注,在招聘教师时要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心理测试,严格甄别选择合适的人从事幼儿园工作。
“办案中我们发现,儿童在受到犯罪侵害时,往往由于受到威胁恐吓,或者他们本身对这种侵害行为没有明确的认识,不知道这些侵犯行为意味着什么,所以不敢或者是不会主动向家长、老师求助。但是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的脆弱性又决定了他们会有种种的异常表现,比如情绪低落,封闭自己,不愿意说话,甚至不愿意去学校,对某人表现出强烈的抵抗情绪。”
基于多年的实践工作,张少芳强调:“未成年人的保护,单靠一方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司法机关与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密切配合,其中和学校的配合尤为重要。”
比如《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些法规中都有涉及学校、幼儿园的一些职责,“学校是孩子的第二个成长环境,除了家庭以外,孩子在学校的时间最多,教师和孩子朝夕相处其实更容易发现孩子的异常,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如果发现孩子受到了暴力侵害或者犯罪侵害,有及时报告的义务,积极寻求司法机关的介入。”张少芳说。
据了解,像张少芳一样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全国有7000多名,专门的检察机构约1200余个,办案组1400多个。
幼儿园是孩子生命的守护神
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既有幼儿园安全防护意识不足的责任,又与家长缺少安全教育有关。
北京市教委委员、北京学前教育研究会主任韩琳认为,“制度是安全的保障”。她讲了一个真实的案例:4岁男孩云云,家人给他的脖子上戴着红绳穿的象牙以求“保平安辟邪”。可在玩滑梯过程中,云云的红绳卡在了大型滑梯上松动的螺丝上,不幸窒息死亡。
韩琳认为,首先老师没有认真进行“一摸二看三检查”的晨检制度,如果老师在晨检中注意到孩子着装、配饰的不安全性,要向家长提出。其次,老师疏于对孩子的管理,没有看到云云被卡住,回班后也没有清点人数,而是一个小孩子告诉老师说“云云在滑梯上睡着了”,她才着急跑去寻找云云,可是当时云云已经窒息死亡了。再其次,幼儿园没有认真执行大型器械玩具的检查维护制度。如果幼儿园及时对滑梯进行了检查维护,就不会导致云云的红绳卡在松动螺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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