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如今还要讲“礼”(2)
《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大司徒负责十二教:“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古人的教化体系包含的教育专项几乎涵盖了人的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十二教中,个人修养与体制规范中的必备素质已经完美整合于一身,有效针对着个体与全体、心理与行为之间的平衡调节。在这个体系中的身心、念行同化于礼教,个体利益与国家利益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利益冲突。
《礼记·曲礼上》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这里再次强调礼乐教化不仅直接调适人的社会生活,还是人修身正己的修行方式,是保障个人生活和社会和谐的重要辅助工具。
“礼”如何古为今用
礼乐互文,更含有古人运行礼乐教化于时势的高超智慧。单向度地强制提倡礼治,不若礼乐互文深化人心。通过百姓喜闻乐见的音乐形式感人至深,化人久远。《礼记·经解》云:“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礼乐教化不同于严刑峻法,也有别于形式化的教条制度,而是在赏心悦目、心悦诚服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使人接受影响。这种教人徙善远罪而又不自知的教化过程类似于现代社会的审美教育。让教育过程从对枯燥教条的知识死记硬背转变为如春风化雨、振奋人心的生命过程。“不自知”是指学生不是在强制规定中被动接受事物,而是在身心和谐中主动认识事物。正如明代大思想家王阳明所理想的教育:“大抵童子之情,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痿。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能已。譬之时雨春风,沾被卉木,莫不萌动发越,自然日长月化。”王阳明所言的“日长月化”的教育效果,就类似礼乐互文中的自然而然行教化中的“不自知”。
但礼乐教化的本义并未因靡靡之音的锈蚀而致人虚妄,而是通过乐的振奋精神,引人积极向上,完成礼乐教化的历史大义。《礼记·乐记》别有意味地将“声、音、乐”强力区别,意在表明乐的非同一般,即乐的道德本质:“乐者德之华也”。既然乐的本义在伦理,那乐的娱乐作用就属次要作用。诚如《礼记》所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这人道之正即人性的善本,不同于耳目之欲的好恶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