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评议不应成学术造假温床
近日,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宣布,撤回集团旗下10本学术周刊上发表的64篇科研论文。这是继数月前英国BMC出版社撤回43篇学术论文后又一次学术造假事件,缘由都是同行评议过程存在造假现象。被学术出版界视为衡量论文质量重要标准的同行评议机制,成为学术造假一个“痛点”。
从媒体揭露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期刊请作者推荐同行专家,因人情关系放宽了录用标准,以次充好,影响了学术论文的质量;二是某些服务于学术发表的第三方机构的介入,通过上报同行专家名单,进而伪造邮箱地址和评审结果等,成为学术造假的重要推手。由此可见,同行评议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发表的重要参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笔者以为,这种挑战,并非是同行评议本身的问题,同行评议也不应成为学术造假的替罪羊。毋庸置疑,同行评议制度从17世纪中叶诞生至今,已是学术发表的重要依据,甚至是唯一标准,高水平的同行评议也成为了学术研究科学性和期刊质量的重要保障。很难想象脱离了同行评议的学术,会是怎样的学术生态。显然,学术期刊编辑限于精力和专业能力,很难承担甄别论文优劣的责任,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大都更是门外汉。相形之下,同行评议的专家,大都是各自研究领域的佼佼者,能够很好地起到学术“守门人”的作用。毫无疑问,同行评议作为期刊发展的基石,应是国际学术界的共识。
可以说,同行评议的制度安排本身没有问题,它经受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但近年来同行评议机制的“漏洞”仍然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首先是同行评议专家的资质问题,其次是谁负责邀请的问题,再其次是同行评议之后谁来监督的问题。同行评议专家资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既需有专业的水准,也要有人品的考量。至于谁负责邀请的问题,显然期刊遴选要好于作者推荐。而关键点在于监督的问题,或者说在于事发之后的问责机制。从报道的情况来看,主要是后面两个问题。笔者以为,监督或问责层面的缺失,是其根本性的原因。如第三方机构参与造假,并不是同行评议的问题,而是社会机构因谋取私利打着专家的名头赚钱,而杂志编辑和专家可能并不知情。
解决这一问题,除了社会的正面引导、学者专家的道德自律外,学术期刊还可以通过建立更多防范机制,比如盲审、多审等,虽然会加大审稿的成本和周期,但是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漏洞”所带来的学术造假风险。当然,如果涉及学术造假,学术圈和司法部门要进行必要的介入,对于不端或者违法行为,应该予以必要的追责。在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高昂的问责代价,比如解雇、追回科研经费、媒体曝光等,使得学术圈的人越来越不敢涉足学术造假的“雷区”,成了保证同行评议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外部力量。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