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之争”说明自主招生还未真自主
2015年的高考,王希以裸分645分成为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高考理科状元,并通过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获得40分加分,总成绩达到685分。而685分恰好是清华公布的在江西省理科录取分数线。但王希却面临落榜的危险,因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清华录取分数线是686分。目前双方在分数线问题上仍是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同一所大学在同一个省份的招生,竟然出现“各执一词”的两条分数线,如此诡异的高考招生场面,无疑非常荒谬。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荒谬的“分数线之争”,究竟孰是孰非?从当事双方的辩解来看,双方似乎都各自占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分数线之前,清华大学即发来函件要求录取分数线确定为685分,并且强调“多次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致电和发函,就王希同学的档案投放沟通协商”。但同时,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方面则强调,清华大学“发函的时间太晚”,为此,甚至“恨不得去教育部告清华一状。”
无论这场分数线之争的是非曲直究竟是什么,一个不争的事实都是:夹在这场分数线之争中间的考生王希,实际上已成为其中的最大受害者,他不仅可能与清华大学失之交臂,而且还可能进一步面临落榜的危险。也就是说,省考试院与大学之间的“神仙打架”,最终遭殃的却是无辜的考生。这正像王希的老师感叹的,双方都过于“任性”以至于“考生的权益无法保障”。
其实,如果抛开其中的细枝末节,站在现行高考制度的角度审视上述分数线之争,又会发现,这一分数线之争之所以会发生,并不仅仅是由哪一方的错误导致的,在很大程度是现行不合理的高招制度衍生出的产物。从高考录取标准上看,现行高考制度长期奉行的,实际上仍是一种简单机械的分数线决定一切的录取标准。在这种录取标准下,因一分之差而与心仪大学失之交臂,乃至频发高分落榜现象,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而从整个高考录取运行机制角度来看,我国现行高考制度所执行的,事实上也是一种并不完全符合教育规律的选拔模式,主要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导、高度行政化,以优先侧重保障行政部门和高校利益而非考生的权益。比如,一名考生最终能否顺利被某所大学录取,并不完全取决于考生和大学双方之间的自由双向选择,还取决于作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省考试院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如是否符合后者分数线、后者是否同意调档等。再如,现行高考录取制度,虽然实行了“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平行填报多所大学,但在最终录取上仍是一个考生只能被一所高校录取,而并没有进一步做到像国外大学那样的“平行录取”,即一名考生可以被多所高校同时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