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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诉讼案引关注:再多法律也代替不了“公道人心”(2)

来源:高中家园网

  事实上,近年来天津、郑州、厦门等多地被曝类似事件,都被贴上“彭宇案”标签。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4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被社会称为天津版“彭宇案”的许云鹤案。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勇健认为,这些案件在认定事实或法律适用上存在一定困难。有的被告宣称自己是做好事反被诬陷,引起社会舆论关注,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看,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中山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李宗桂认为,诸如彭宇案等类似事件在传播过程中容易被人们按照阅读心理贴上“情绪标签”,催生出“倒地老人都是会讹人的坏人,不去扶才对”的情绪,“这种倾向性的舆论很容易产生放大效应,让大众越来越习惯性地批判跌倒的老人。”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谈方说,近年来,做好事被冤枉的事虽有发生,但放在整个社会看仍属于个案。部分人实际上是以此为借口,将一些个案作为理所当然袖手旁观的理由。

  事实上,扶老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去年年底,南京大学3名学生遇到老人摔倒,好心搀扶并送老人上车,不留姓名离去。一个月后,老人凭着学生身上的校徽,在学校的帮助下找到学生,特意送上感谢信。

  扶不扶:法律无法回答的疑问谁来解?

  在不少地方曝出“扶老人”争议事件后,一些网友纷纷支招,甚至自编“老年人跌倒干预指南”,提出救助跌倒老人要拍照、录像、找证人,否则“不要太热心,以免成为肇事者”。

  对此,谈方说:“拍照、录像只是老人跌倒后的证据,怎么证明在这之前老人不是你撞倒的?这样只会加重人们做善事的心理负担,把简单的事变复杂。就算真的发生纠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只要坚守‘谁主张谁举证’,没证据也冤枉不了你。”

  专家认为,如今出现了一种“视频过度依赖症”,好像离开了视频就不能做好人了。“技术证据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依赖。我们不可能每天带着录像机、记录仪提心吊胆地走路,也不可能生活在24小时全覆盖的视频监控中。”

  在深圳、北京等地,对受到伤害的救助者进行法律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有关人士认为,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而道德是更高层面的要求,靠法律来解决道德问题,恰恰凸显了当前社会的道德困境。

  “再多的法律,再先进的技术,也不能替代人心的诚信和善意。”李宗桂说,救死扶伤、患难相助不仅是中国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友善的体现,当务之急是唤起扶危助患的善意。“我们的努力不该只停留在技术层面,还需要重塑社会诚信,让公序良俗真正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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