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首推导游薪酬制 小费将合法化
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以求规范争议较大的导游行业。
■现状
导游薪酬乱象多
“目前导游薪酬并不规范,乱象挺多。”记者从旅游业内多方了解到,导游共分两种:一种是旅行社正式聘用的专职导游,工资由底薪和导服费两部分构成,底薪最低的只有几百元;另一种则是挂靠在导服中心的兼职导游,没有底薪,只有导服费。导游一天的导服费在200元左右,而少数负团费出游的旅行团,导游基本上没有导服费,有的甚至还需向旅行社支付一定的“人头费”,来弥补不足的团费,再通过鼓励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从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分成。这种零薪甚至负薪的导游,在张家界最为常见。
“有时导游不仅白干几天,很可能自己还要贴钱。”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游薪酬不规范是游客与导游矛盾常发的症结,也是导游数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的根源所在。
■亮点一
三部委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日前,在三部委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表示,此次是三部委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联合出台维护导游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并从法律层面上对于导游薪酬制进行了规范。今后,旅行社将依法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提供工资、带团补贴、奖金以及社会保险等一系列薪资保障。
■亮点二
奖惩并行维护导游权益
在《指导意见》实施之后,旅行社要为导游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并尽快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针对那些仍然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三部委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此外,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表示,对于建立健全导游诚信体系以及淘汰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工作,目前也在积极筹备之中。
■亮点三
导游可拿合法小费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有业内人士指出,建立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相当于国家首次明确游客向导游支付小费合法化。这将有利于引导导游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对优秀导游也是极大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