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原特区外89所村小用地手续不全
南都调查
南都讯 市规土委近日透露,将完善原特区外村办小学土地征转手续、建筑物收回等工作,推进原特区外村办学校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此前,深圳市教育局曾对原特区外96所村办小学用地权属、校舍产权等情况进行初步清查,发现其中89所学校均存在用地手续不全的问题。
原特区外部分“村小”产权存争议
200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理念,至今已有近13年。但在市人大代表马锐雄看来,从学校建设角度看,原特区内外仍存在较大差距。原特区内学校由市区财政投入建设,而原特区外,从上世纪80年代至2004年,实行“三级办学、三级管理”,以此调动村镇办学积极性,解决学校建设投入问题。
据统计,龙岗区现有村办学校42所。目前“村小”存在突出的“二元”体制:一方面学校已纳入政府运营管理,另一方面各村投资建校形成的校舍资产产权归村股份合作公司所有。因拆旧建新、改造整治等因素,部分学校不动产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形成了大量多产共有产权物业,影响了“村小”的后续改造发展。
近三年来,龙岗区每年新增学位都在10000人以上,但仍未能满足需求。“村小”新建和改扩建可以有效地盘活学校用地存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是缓解学位紧缺的有效途径。经初步测算,龙岗区现有“村小”用地通过重新规划改扩建,可新增184个班,增加学位8400个。
有些“村小”移交了使用权,产权未移交
南都记者从龙岗教育局获悉,自1993年建区以后,龙岗教育实行的是“三级办学、三级管理”的模式,村集体是办学的主体。1993年全区公办中小学99所,其中“村小”77所。1995年开始,全区范围进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先后撤并了39所“村小”。到2003年,原43所“村小”也全部收归政府办学,学校投入全部由政府承担。
龙岗区一所原“村小”校长向南都记者介绍,自从2009年龙岗区实现“一级办学、一级管理”后,股份公司已经把学校的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了。但移交也仅是使用权,产权并没有移交,当时也没有确认产权的百分比。据这位不愿具名的校长介绍,他所在的小学,自从移交政府后,在办学和管理上,股份公司并不干涉。但如果涉及旧城改造,有可能涉及产权问题。据悉,该校所涉及的股份公司也想早日确认产权的百分比。除了产权,原“村小”的土地性质也成为一大问题。据其透露,目前有些“村小”的土地,一部分是教育用地,也有一部分是非农建设用地。他也希望有关部门能早日理顺这些问题。
下一篇:太原马家庄中学毕业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