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毕业证样本(2)
长期以来,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积极弘扬优秀学子孟二冬精神,建设宿州学院大学精神,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大力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学科专业调整和改造,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提高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百舸争流千帆竞,万木萌绿满园春。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全面落实学院"十大工程"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把学院建成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2008年
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八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2007年
被团省委评为"安徽高校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2006年、2007年
三度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
获"安徽省教育工会先进集体";
获"安徽省高校优秀学报";
2004年
被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获"安徽省首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组织奖"
2003年
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工委评为"党建和政治思想工作先进高校";
2001年
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被评为"安徽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1999年
获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团中央"首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1997年
被评为"安徽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
二、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宿州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校址:西校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71号;东校区:宿州市东二铺
录取规则:
我院录取总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1、网上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办法的,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未实行平行志愿办法的,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先根据其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若所报专业均不能满足,由学校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专业(调剂不跨文理科,艺体类不作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热门专业划定相关专业成绩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