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毕业证样本(3)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录取时,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外语语种原则上要求为英语。
6、艺术类招生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省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
1、学费:
本科:理工类专业39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生;体育教育专业4290元/年·生;音乐学、美术学5000元/年·生,艺术设计7000元/年·生。学费上浮10%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新闻学。
专科:理工类专业3500元/年·生;文史类专业3200元/年·生;音乐教育5000元/年·生;广告设计与制作7000元/年·生。
2、住宿费:我院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为800元/年·生。
3、其他费用:如书籍、生活用品等费用详见"新生入学缴费单".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宿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
奖助措施:
为了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了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种单项奖等多种奖项。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每年都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2、专业奖学金:师范类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50元/月·生。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25%评选。
4、单项奖学金:包括思想品德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单项竞赛优胜奖、社会实践活动奖和机动奖学金等。
(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指农村信用社)申请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入学以后,由学校帮助办理的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的贷款最高金额均为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均由国家和学校承担。2007年,我校有850名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申请贷款金额约450万元。